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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海行动】【顾顺/罗星】流星(章十七)

文前语:

这章是顺子的表白。

流星里星哥表白过(虽然具体过程已经被各位花式鄙视无数次),顾顺反而没说过,主要原因是Lo主一直在找个配得上他表白的场景……于是最后有了这个,梗是猎人学校的毕业礼,也是王尔德的夜莺和玫瑰。

另外写完意识到,顺子这段可以评个我搞过的最美表白,23333

顾顺:看好了!这样儿才叫表白知道么,这一课哥送你的,免费,反正也学不会。(被李懂打)


章十七

【不敢奢望更早相遇,怕那时的我,还够不上吸引你。】

 

一场秋雨一场寒。

2017年11月的北京,商业区林立的高楼夹缝里,落叶树的枝梢泛出霜色,西风和冷雨卷着黄叶,零落满地。

这种糟糕的天气,开车也走不快,顾怡坐在自家那辆银灰色宾利的副驾上,百无聊赖地打量着雨幕下的高档街区。

都说北京的秋天最有韵味,可是她一点不喜欢。霓虹灯的光,在铺满雨水的玻璃建筑表面跳跃,橱窗里陈列的商品精致奢华,可越昂贵的商圈就越是清冷。

不如早点回大连去算了,女孩想,真不知道北京有哪里好。

她至今不习惯这种生活,但却很少表露出来,即使是在朋友圈子里,也总是小心翼翼地,生怕一不小心、暴露出不属于这个阶层的生活印记。

 

车子绕着银座找停车场的入口,拐弯的时候开得太急,后轮溅起大片积水,顾怡听见人行道上一声清晰的“操——!”。

青年男人的声音,带着一丝成熟的沙哑,语气却是漫不经心的发泄味道。

 

顾怡心里一动。

那是个特别惹眼的青年,短到贴头皮的圆寸,近乎古铜色的日晒肌,裸露的小臂上、一道深长的伤疤直贯肘际。

他身穿灰黑色的迷彩外套、同色的工装裤,脚踩低帮军靴,一副风镜遮住了半张尖削的脸庞。丝丝细雨里,这人大喇喇地坐在街边泥泞的花坛上,慵懒地舒展着两条长腿,在空旷的街道上,显得既危险又富有魅力。

这个人,顾怡一看,就觉得属于另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但偏偏刚才的声音又让她有种莫名的熟悉感。

 

“真抱歉,是我车开太急,要紧吗?”

那个军人模样的人身上没有什么泥点,刚才积水溅起的一刹那,他已经拎起自己的帆布背包、闪电一样地侧跳躲了开去。不过顾怡的丈夫沈悦是个讲究人,他停下车,从驾驶座探头出来问候了一句。

对方抓着包,还在单手刷手机,好像有什么急事一样,只是随意对他们挥了挥手,意思是赶紧滚蛋就行。沈悦好脾气地笑笑,不声不响地坐回了车里。

银灰色的宾利刚要发动,副驾上的顾怡却好像福至心灵一样,她一下子从车窗里探出头,大声喊道:

“喂——喂!你是……你是顾顺吧!?”

 

她没叫哥哥。

虽然血管里流着同一个父亲的血,但同父异母的孩子,从出生以来就是心照不宣的竞敌关系。他们从来没在同一个屋檐下成长,谁也不会对谁抱多余的感情。

何况顾怡实在不喜欢顾顺,一个含着金汤匙出生、却娇纵到在十八岁上为爱情抛弃家庭一切的家伙。即使是他的离家出走给她换来了父爱、家庭和富裕的生活,女孩也不会改变那些固有的负面印象。

 

顾顺终于从手机上抬了头。

他今天早上刚回国,办完了必要的入境手续,剩下那点儿时间刚够赶去赴罗星酒吧的剪彩仪式,完全没想到在北京的大马路上还能碰到叫自己名字的人。

 

“哦……是你啊。”

特种兵摘下了风镜,露出了高挺的鼻梁和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眼下也有一条伤,鲜红色的,不深但是异常新鲜。他盯着顾怡看了两眼,笑了:“不好意思,今天我有急事,改天聊啊。”

 

他这种一点都没把巧遇当回事的态度,让女孩子有点尴尬,然而更尴尬的是沈悦。在顾顺转身的时候,他仿佛失声一样的嗓子终于挤出了一个称呼:

“顺……”他说,话都到了嘴边,又改了口:“顾顺!”

 

沈悦从未想过,他竟然有面对面都认不出顾顺的那一天。

分手后的情人没权力再过问彼此的成长方向,沈悦印象里的顾顺永远停留在十八岁,就像他手腕上那块百达翡丽表带内侧所镌刻的那样。那时他少年清俊,手脚纤细而皮肤细腻白皙,笑起来露出虎牙,满眼又狡黠又天真的神气。

十年的光阴真如利刀,把少年雕琢成男人,给他灵动的眉眼染上锐气煞气,那浑身的伤疤和迷彩服下紧实的肌肉都让人畏惧。沈悦看着他,心里升起了和顾怡一模一样的感觉,如今的顾顺,陌生到像是来自另外一个世界的人。

 

特种兵又扭过头,也仔仔细细地打量了他片刻,脸上露出一丝诧异。

“沈悦?”他说,又指指一边同父异母的妹妹,“你们是……”

“我和顾怡……四年前办的事。”男人说起来神色尴尬,“你在部队,也没通知你。”

这实在是个牵强的借口,而顾顺并未计较,他只是恍然大悟地点了点头,终于明白胖子对这人过分的敌意从何而来,也明白了这么多年来,他怎么绝口不提沈悦的婚事。

 

“不错啊。”青年淡淡地赞了一句,顾家和沈家是世交,可以“升堂拜母”的通家之好,又是生意上多年的合伙人,这种婚事,两家老人原本不知道该多满意。

沈悦家里也有个妹妹,跟顾怡这种背着原罪的私生女不一样,是全家的掌上明珠、真正的小公主。顾顺是后来才想明白,他爸当年总是有意无意地让他去沈家厮混,八成就是打得儿女亲家的主意,谁曾想,有心栽花花不发,无情的柳树倒是成了气候——青年想,做了沈悦的岳父,他爸心里不知道什么滋味。

 

“你去哪儿?我开车送你吧。”沈悦说。

顾顺看了眼表,估计着自己打车肯定迟到,就咧嘴一笑,把背包扔进了宾利的后车座。

“德胜门大街和东明胡同交叉口,快点,我赶时间。”

“……你是从国外回来?这么多年都干什么呢?”沈悦一边开车一边问,他舒开手臂,那块腕表就自然而然地从衬衣袖口露出来,珠光宝气衬着男人保养良好的修长的手。

“当兵的不就那样,天南海北,执行任务呗。”顾顺心不在焉地应付着,眼睛有一下没一下地瞅着顾怡。

她显然不习惯跟他共处,从顾顺上车起,顾怡就一句话也不说,沉默地缩在座位里。特种兵也就善解人意地没问任何家里的事——顾怡怕他突然说想要回去,那大约是过去多少年女孩子噩梦里最常见的情景。至于沈悦,年轻时的荒唐事她大约不知道,否则再好脾气的女人,也不会容忍丈夫把初恋的纪念品明晃晃地带在身上。

 

“怎么弄得浑身伤?”沈悦又问,“你也快三十了吧,拼命的生活过不了几年,将来怎么打算?”

这是个要命的问题,就算隔着一层座椅,顾顺都能感觉到顾怡突然紧绷的身体。

“我挺喜欢部队的。”他闲闲地说,“回家也跟我爸打个招呼,我的事,不用惦记了。”

 

傍晚时分,从东二环到西二环的路怎么都不好走,沈悦和顾顺又都不熟悉北京路况,遇上了交通管制,硬是给堵死在长安街上,随着漫长车流慢慢挪动。

顾顺坐在后座,焦躁得频频往车窗外探头。顾怡听见他在打电话,粗声粗气地说:“你们办仪式吧,别等我,我时间没准儿——哎,天黑了雨又要下大啦,不用等不用等,我能赶上喝酒就行,今天都有谁来啦?”

他声音里有股欢喜雀跃的劲儿,一边听电话一边嗤嗤地笑,沈悦握着方向盘不说话,心里五味杂陈,心想十年了,顾顺就这么样,一直活在他们想象力所及的范围之外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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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容易车到地方,顾顺提着他的军用背包、潇洒地一跃而下。沈悦想下车,却给他用脚抵住车门堵在车里。青年爽利地拍了拍车窗,说:“谢了,天不早,你们也赶紧走吧!”

时候是晚上八点半,他沐浴在细细的秋雨、和路灯暖黄的光里,顾怡一直盯着他看,突然惊叫了一声:“你衣服……?”

顾顺一低头,沾了层雨水的迷彩服上,左胸口心脏的位置,正有一小块鲜红缓缓扩散出来,灯光下异常扎眼。

妈的,怎么这样!明明第一次戴的时候没出血啊,特种兵在心里怒骂。沈悦夫妻神情都有点紧张,男人一只脚挤出车门,说:“送你去医院吧?”

顾顺看着他俩,心想多大点事啊还医院,但他没说出口,也没解释,只是笑了笑,指了指手表,意思自己赶时间,径自转身走了。

 

……他的确赶时间。罗星的酒吧开业,但凡能联系上的蛟龙旧人都来了,杨锐、张铮、陆琛、李懂、杜柔……只除了现役中又正执行任务的佟莉到不了场。这是他策划了好久的事,他是来对罗星表白的。

 

他在委内瑞拉呆了1年零2个月,之前还在后勤学院学了4个月的西班牙语,顺便把自己学成了巴塞罗那的铁杆球迷。时间一下子就从2016年的春节走到了2017年的深秋……顾顺心里那股火也一直烧着。

他从未真正对罗星表白过,任何想靠言语拴住感情的企图都可笑,而顾顺见了太多回。

说的人自取其辱,听的人索然无味,一边掏心掏肺,一边弃若敝履。又或者是他自己,时光易逝真心易改,当初有多少华丽的言语,后来就有多少羞辱和不堪回忆。

可是……最后那一夜,顾顺想道,他突然好想真正说一次啊,不说,怎么让他知道,自己心里到底装了多少喜欢,满得已经拼命想要往外溢。

心头猛然蹦出来的念头,一下子扎了根,像是少年时的狂热偏执,不轰轰烈烈一次总是不能甘心。临走时顾顺把罗星压在床上,整整一夜翻云覆雨,那人在这种事上特别难调教,但他越是生涩刚硬顾顺就越来劲儿,罗星喘着气问他是不是找死,顾顺说,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我对你好你还生气,一边说,一边笑得特别猖狂。

罗星皱着眉说你他妈才是牡丹花,顾顺眯起眼:哎,本来我就是啊?罗星你别那么自觉,你最多就是那个花下边的风流鬼。

他一边调笑得情致缠绵,一边好整以暇地摆动着腰。前蛟一的主狙被他厚实的胸膛和床板挤压着,喉咙里喘气的声音都支离破碎。冰白色的月光穿窗而入,勾勒出顾顺腰背间绮丽的弧度,和罗星簌簌发抖的紧实大腿。

温柔的颜色,仿佛和越南的一个个夜晚都没什么区别。

 

第二天,顾顺起得特别早。

罗星本来还怕他睡不够,谁知一睁眼,那人已经一身整齐地坐在床边,正一颗一颗系着外衣的扣子。

“醒了?”顾顺低头,没有平时那种似笑非笑的模样。他从怀里摸出张银行卡,放在罗星手边,“拿着。”

“我不缺钱。”罗星说,这次心平气和。

“我知道,就是,你那钱都是不动产,对吧?”顾顺笑话他,“拿着吧,应急。总不能临到用钱的时候你去卖房子。”

“不要这样。”罗星叹了口气,“我之前……也不是想留给你钱。”

 

未来的酒吧老板歪歪头,冲着床头柜上的文件袋示意:“这套四合院值钱,但是……这位置你也看见了,产权很复杂,也不能变卖。西单的房子我是留给我大伯家了,这儿,只是,你如果想的话,也可以来开个店什么的。”

顾顺两眼看天花板,好一会儿才撇着嘴说:“行,从前看不出来,你罗星还是会计出身的,这么喜欢算账啊?那咱们公平办事,那张卡里的钱你也别干别的,就只能开酒吧用,行了吧?”

罗星一皱眉,还想争辩,说自己除了开酒吧好像也没别的开销。顾顺却已经站起了身,直接去打包日用品。

 

“对了,你家客厅里有堵墙,一直空着,是吧?”他扭过头,问了一句。

“是啊,怎么了?”罗星说,“那堵墙是酒吧的装饰墙,我一直没想好怎么弄。”

“行啊,那我交待给你个事,你就……花钱弄弄那堵墙。”顾顺说。

“啊……?”罗星抬头,一脸茫然。

“就,把你的军功章、各种奖品,还有我的小宝贝们,都给镶个框子挂上去,让陆琛、杜柔他们,哦,还有杨队张队他们,都给你送点纪念,也挂上去。”

顾顺说的“小宝贝”是他搜集的军刀,罗星知道。

 

“那花不了多少钱”,他静静说了句。

顾顺给他弄烦了,在床边跪下来,跟罗星视线齐平,一字一句地说:“别犯傻,就你,开酒吧头一年不赔个底掉,我从委内瑞拉回来就跟你姓。钱拿着,把我的酒吧伺候好点。”

罗星惊呆了,半天抡起一个枕头敲在顾顺脑袋上:“滚蛋吧你,你儿子跟我姓。”

从前,两人相处那么多年,大小摩擦,罗星都从来不在嘴上争强好胜。顾顺大约是第一次见北京男人吵架的风格,也惊呆了,蹲在床沿思考自己的儿子跟罗星的姓是一种怎么样错综复杂的伦理关系。

“……行,罗星你……”终于思考清楚的时候,顾顺飞快地摸了一把那人平坦的下腹,“我保家卫国去了,10个月之后给我寄照片。”

 

在斗嘴这方面,罗星一向欠缺天赋、思维迟钝,等他想明白自己又吃了哪种亏的时候,顾顺已经一溜烟蹿到客厅去了。

 

清晨的太阳温暖又充满蓬勃生气,顾顺抱着双臂,在那儿静静地看着一堵空白的墙。

他爸是生意人,非常传统的那种,认定男人全部生命就该定义成两件事:成家立业,先成家,后立业。而成家必然是娶个好女人,相夫教子,将来儿孙绕膝。所以在老爷子眼里,男人要是不乐意和女人过,反到愿意让别的男人睡,无疑就算不得男人了,而这样的关系自然也不是“成家”——所以,十八岁之后的顾顺,理所当然地成了个没有家的人。

 

不敢奢望更早相遇,我也一样怕,那时的我,还够不上吸引你。

罗星,彼时高大的特种兵在心里念,眼眶微微发酸,等我这次回来——给我个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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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刹海边,青瓦灰墙的老房子装修一新,门口满地的炮皮和彩纸,上边挂着“准星”的牌子。

名字是顾顺让改的,两个人分别之前,他对罗星说,改了吧,从前那个,太他妈的不吉利。

 

推开两扇玻璃门,迎面看见的是吧台,靠窗子的环形大沙发没有换,现在上面挤满了人。

陆琛踩着个凳子、亲手把杨锐送的大合影挂到了东墙上——那是李懂入队的一年他们拍的,在舟山基地,照片上徐宏、石头、庄羽……现在还在或已经不在的人都笑着,满面青春。

前任蛟一的医护兵又去挂自己送的东西,他现在用义肢已经熟练,三等功的徽章和表彰状镶在红木框子里,金光闪烁。

“哎,陆琛你那三等功怎么来的?2013年雅安地震救援……咱大队没派任务吧?”前任的六中队队长张铮如今又升了官,这次也来了,端着啤酒杯子在下边看。

陆琛扭过头,得意洋洋地看了他一眼:“呵呵,哥是大夫,跟着军区医院去的,不要太羡慕。”

“张队你带的什么啊?”杜柔也凑过来,张铮给小姑娘亮了亮盒子里的一对虎爪型军刀。女兵通讯兵想了想,回忆起这是顾顺喜欢的东西。

 

人头攒动,满地欢声,向来清冷的四合院,十年里从来没有这么热闹过。而外头突然传来了砰砰的拍门声,放肆张狂,好像生怕这房子里还有人看不到他似的。

 

“哎哟,主角登场!”

陆琛从凳子上跳下来,李懂跑去内院叫罗星——从委内瑞拉的“猎人学校”毕业的人,是今晚所有人期盼的重头戏,此时此刻,所有人的目光聚焦一处,自动地给顾顺让开一条路。

 

厅堂门扇大开,门外秋风冷雨、愈下愈烈,然而顾顺却没有要进来的意思,他一只穿着军靴的脚踩在门槛上,抱着双臂,打量着这阔别一年的地方,满脸似笑非笑的神气。

 

“怎么,顾大狙击手,猎人学校还教摆架子啊?”人群里,也不知道是谁先开口抢白,一帮人都跟着哄笑。

“带的礼物呢?拿出来啊!大家说好了的事儿,你不会空手来的吧?”又是个战友的声音响起,大家都带着期待的神色,看着这个风尘仆仆地归国的人。

最先发现不对的还是罗星,他刚回客厅,迎着天花板上吊灯的光,一眼就看见了顾顺胸口那块血沁的斑点。李懂也看见了,他皱着眉看了罗星一眼,说星哥,顾顺这样不要紧吧?

 

罗星没来得及说话,顾顺一看见他就笑了,眉眼弯弯,恍然少年神气。

 

风还在吹,雨还在下,而顾顺有那个自信,他会让罗星永远记得。

也让他自己永远都记得。

 

……就像在越南,夏夜的雨中,空气里糅杂着植物和泥土的气息,而佛坛上,是那尊传说中聆听三千世界苦难的菩萨。

顾顺永远记得那时的罗星,记得他说过的话。

 

特种兵双手用力、撕开染血的衣襟,众目环伺,他就那样肆无忌惮地坦露开自己的胸膛。

 

人群中泛起一阵低低的惊叹,夹杂着不同的感情。张铮和杨锐最先走过来,肩并肩鼓掌,满脸肃穆。

方卓拼命从人群的缝隙里往外看,依稀见到那个青年赤裸的左胸口,心脏的位置,贴肉戴着的,是一枚闪闪发亮的金属勋章,还有血从那里淌下来,在蜜色的肌肤上蜿蜒出艳丽的红。

“这是怎么啦?他没事吧?”姑娘扭头看着自己的男朋友,陆琛正出神,眼睛里神色复杂到无以复加。她旁边杜柔眼眶里噙着泪,说不出是激动还是悲伤。

“那是猎人学校的勋章啊……”杜柔的声音都变了,“是真的,我早就听说是要用钢钉扎进胸口来戴的,是真的呀!”

方卓一阵恍惚,猎人学校是什么,她不太清楚。之前陆琛提过几次,但她从没上心过。不过她已经感觉到,这群军人对这东西的价值有着强烈的共鸣,就算是身为女性的杜柔也不例外。

 

“罗星——!”

顾顺站在那间改了名字的酒吧的大门口,高声叫出这个名字。他笑着,用手指着自己左胸、心脏跳动的地方。

“是你的了,”站在那儿的,是中国海军最好的狙击手,顾顺尖锐、清亮的声音在人群上空回荡,“来拿吧!”

 

酒吧里一下子爆炸了。欢呼声、赞叹声,还有热烈的掌声,这一夜,再多的礼物和纪念,也没有什么比得上这一件来得特殊。

杜柔的眼泪啪嗒啪嗒地掉下来,方卓塞给她纸巾,那姑娘哭着说,罗星本来也有机会的,他们约好了有一场比赛要打,但是他伤了、再也不能拿枪了,那就是我在临沂舰上的时候啊!

 

“这小子……”

一个突兀的声音,在一大堆站着鼓掌的军人中间响起来。胖子坐在角落的桌边,突然拿过杯子灌了一大口啤酒。

陆琛转头看着他:“你是?”

“他发小。”胖子随意指了指门外的顾顺,笑得有点尴尬,“我、我就是说他这德行……啧。”

胖子说着,神色和陆琛一样复杂。

他知道顾顺做事是从不给自己留退路的,从十八岁,到二十八岁,从未变过。

偏偏这一次,他却记得给别人留一条,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转了性。

 

深秋的天,灰云蔽月,他站在那儿,身体铁打般的线条迎着雨与风,坦露在所有人的目光下,声音里压抑着火热的激情。那枚象征着军人无上光荣的勋章在他胸口,宛如童话中夜莺用心尖的血催开的红玫瑰,即便曾经被世俗的车轮无情碾过,依然可以如此热烈地怒放,毫无保留。

没有人真正明白他在做什么,然而这一夜,所有人都是他的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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